# 1061020SC015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南港區小彎基地、萬華區莒光段等三處基地耐震特別監督委託技術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6/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住安結構大地土木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374,797
原始預算
$ 26,219,9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51.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7 11:30
開標時間 107/01/17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標的工程完成取得耐震標章(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任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任一)可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 二、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三、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潘健德;電話:02-27772186轉2647;傳真:02-27771210;聯絡電子信箱:M60997@udd.taipei.gov.tw)。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費用及費率給付。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周中哲委員、藍朝卿委員、陳正平委員、廖書賢委員、張長海委員、胡銘煌委員、江世雄委員、羅世譽委員、章毅委員、王金棠委員、陳建華委員。 ※本次招標修正事項概述如下: 1.修正契約第二、七、八條部份約定訂內容。 2.修正服務需求說明書第壹、貳大項之部份需求。 3.增加契約附件特別監督權責分工表 4.詳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服務契約、服務需求說明書、特別監督權責分工表。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非屬重大變更,因有變更招標文件,仍請廠商重新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7 11: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7 11:30
開標時間
107/01/17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標的工程完成取得耐震標章(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或結構任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結構任一)可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 二、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三、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潘健德;電話:02-27772186轉2647;傳真:02-27771210;聯絡電子信箱:M60997@udd.taipei.gov.tw)。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費用及費率給付。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周中哲委員、藍朝卿委員、陳正平委員、廖書賢委員、張長海委員、胡銘煌委員、江世雄委員、羅世譽委員、章毅委員、王金棠委員、陳建華委員。 ※本次招標修正事項概述如下: 1.修正契約第二、七、八條部份約定訂內容。 2.修正服務需求說明書第壹、貳大項之部份需求。 3.增加契約附件特別監督權責分工表 4.詳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服務契約、服務需求說明書、特別監督權責分工表。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非屬重大變更,因有變更招標文件,仍請廠商重新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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