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ktlin@mail.taipei.gov.tw
洽辦機關
3.79.1.3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7年5月31日(詳附加說明及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冷凍空調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含以上)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b.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員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修正契約書部分內容。
2.上述修正內容說明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書。
三、前項變更或補充非屬重大變更,得免延長等標期。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6年8月4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8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文件及刊登於106年7月2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承辦人:簡秀麗 電話:02-2725863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7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8月7日以前以書面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本案採分段履約:第1階段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10日、第2階段履約期限:107年5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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