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05SC006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空間改善計畫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6/1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200,000
原始預算
$ 11,353,760
底價金額
$ 11,290,000
決標折數
9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hp4311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64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1/10
原公告日 106/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15 11:00
開標時間 106/11/15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本次更正需求說明書貳、三工作範圍內補充說明「包括伯公亭等」文字。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需求說明書。 三、前揭更正非屬重大變更,等標期不予延長。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10月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電話):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02-27026141分機218,傳真:02-27026154,陳瑞微)。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 ※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如下: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召集人曾年有、委員吳瑞安、委員李魁鵬、委員林洲民、委員李允斐、委員陳邦畛、委員李永展、委員陳淑貞、委員黃奕僑。 ※輔助公告資訊: 一、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二、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如有疑問請依本案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期限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疑義。 三、服務建議書之內容及相關規定,詳本案招標文件之服務需求說明書及評選須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招標文件異動請詳招標文件條文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需求說明、契約、投標須知、評選須知、評選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詳上述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5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董佩榕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8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hp4311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64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1/10
原公告日
106/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15 11:00
開標時間
106/11/15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本次更正需求說明書貳、三工作範圍內補充說明「包括伯公亭等」文字。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需求說明書。 三、前揭更正非屬重大變更,等標期不予延長。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10月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電話):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02-27026141分機218,傳真:02-27026154,陳瑞微)。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 ※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如下: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召集人曾年有、委員吳瑞安、委員李魁鵬、委員林洲民、委員李允斐、委員陳邦畛、委員李永展、委員陳淑貞、委員黃奕僑。 ※輔助公告資訊: 一、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二、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如有疑問請依本案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期限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疑義。 三、服務建議書之內容及相關規定,詳本案招標文件之服務需求說明書及評選須知。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招標文件異動請詳招標文件條文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需求說明、契約、投標須知、評選須知、評選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詳上述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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