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91,441,748元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8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7/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905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E602011乙級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條件。(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魏依瑩;電話:02-27287994;傳真:2720337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3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天。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採購為適用最有利標標案。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委員簡裕榮、委員張韻慈、委員林靜娟、委員李燦亨、委員凃靜妮、委員劉軍希、委員張壽文、委員周志峰、委員李承華、委員李惠裕、委員吳再欽、委員周國平、委員林慧忠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191,441,748元整,已包含管理費、利潤及營業稅。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