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20SC004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中山區培英基地公共住宅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6/05/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曾永信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102,783
原始預算
$ 40,102,78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爾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2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謝爾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2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xieeg10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5/24
原公告日 106/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31 11:00
開標時間 106/05/3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台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增列共同投標協議書、議價程序協議紀錄及直接工程成本詳細表 二、展延截止投標時間為106年5月31日上午11時、開標時間為106年5月31日下午14時 三.以上更動文件:共同投標協議書、議價程序協議紀錄及直接工程成本詳細表、投標封套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6年5月25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4月26日及5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 修正契約書、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議約單部分內容 2.上述修正內容說明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書、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議約單。 三、前項變更或補充非屬重大變更,得免延長等標期。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6年5月17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文件及刊登於106年4月2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陳竑哲;電話:02-2777-2186轉260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價格(預算金額)給付。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王玉芬委員、陳建華委員、羅文明委員、王金棠委員、黃麗玲委員、曾仁杰委員、曾光宗委員、林志崧委員、廖慧燕委員、龔書章委員、孫啟榕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31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爾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2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人
謝爾貴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2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xieeg10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5/24
原公告日
106/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31 11:00
開標時間
106/05/3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台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臺北市府郵局第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約定事項日止(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增列共同投標協議書、議價程序協議紀錄及直接工程成本詳細表 二、展延截止投標時間為106年5月31日上午11時、開標時間為106年5月31日下午14時 三.以上更動文件:共同投標協議書、議價程序協議紀錄及直接工程成本詳細表、投標封套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6年5月25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4月26日及5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1. 修正契約書、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議約單部分內容 2.上述修正內容說明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書、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議約單。 三、前項變更或補充非屬重大變更,得免延長等標期。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6年5月17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文件及刊登於106年4月2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承辦人員:陳竑哲;電話:02-2777-2186轉260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價格(預算金額)給付。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王玉芬委員、陳建華委員、羅文明委員、王金棠委員、黃麗玲委員、曾仁杰委員、曾光宗委員、林志崧委員、廖慧燕委員、龔書章委員、孫啟榕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3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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