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12P0038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爐膛耐火泥更新及耐火磚財物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6/05/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恆川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88,000
原始預算
$ 6,200,000
底價金額
$ 5,620,000
決標折數
90.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3 - 耐火產品及結構性非耐火黏土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函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28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
聯絡人 廖函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28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ucrisy1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23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4 11: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F220010 耐火材料零售業、F120010耐火材料批發業或C901060耐火材料製造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112台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承辦人員:彭建彬;電話:02-28360050#457)。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履約期限:106年9月8日以前交清物料(耐火泥需足400平方公尺面層汰換所需50公噸),耐火泥施作配合機關歲修停爐期間施作(預定於106年10月1日至106年11月30日),廠商需於106年11月10日前完成2爐施作,106年11月24日前完成全部施作。(詳契約主文第7條) ※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5,62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函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28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
聯絡人
廖函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28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ucrisy1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5.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23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4 11: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F220010 耐火材料零售業、F120010耐火材料批發業或C901060耐火材料製造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112台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承辦人員:彭建彬;電話:02-28360050#457)。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履約期限:106年9月8日以前交清物料(耐火泥需足400平方公尺面層汰換所需50公噸),耐火泥施作配合機關歲修停爐期間施作(預定於106年10月1日至106年11月30日),廠商需於106年11月10日前完成2爐施作,106年11月24日前完成全部施作。(詳契約主文第7條) ※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5,62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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