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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押標金額度
A項新臺幣45萬元整,B項新臺幣14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128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飲料製造業(C110010)或飲料批發業(F102040)或食品什貨批發業(F102170)或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20301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A項瓶裝水為每瓶單價新臺幣肆元捌角,B項運動飲料為每瓶單價新臺幣壹拾陸元整。
二、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3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鄭州路145號);承辦人:謝艾臻;電話:(02)2555-3000轉277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3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4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本案為開口契約,採複數決標、分項單價決標方式,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或上限金額用罊止 (即A項瓶裝水新臺幣1500萬元或B項運動飲料新臺幣480萬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