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09S0030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行政及登記收文分類暨寄發、資料建檔掃描及登記表、檔卷整理等委外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6/03/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唯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42,440
原始預算
$ 5,704,000
底價金額
$ 5,698,800
決標折數
93.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鈺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張鈺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ling100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67.2臺北市商業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98,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06/03/20
原公告日 106/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4 11:00
開標時間 106/03/24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5月1日至107年4月30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詳細價目表及投標須知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 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106年3月24日上午11時及106年3月24日下午2時。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3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商業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林佩瑜;電話:02-27208889分機652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5,698,8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4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鈺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張鈺苓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3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ling100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67.2臺北市商業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98,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公告日
106/03/20
原公告日
106/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4 11:00
開標時間
106/03/24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5月1日至107年4月30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詳細價目表及投標須知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 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106年3月24日上午11時及106年3月24日下午2時。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3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商業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林佩瑜;電話:02-27208889分機652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5,698,8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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