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18P001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三節慰勞品(春節:A項電鍋、B項電磁爐、C項電子鍋;端午節:D項陶瓷刀具;中秋節:E項平底鍋)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6/04/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8,827,000
原始預算
$ 2,013,000
底價金額
$ 8,827,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8 - 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春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聯絡人 張春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oy56041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增購20%之權利(新臺幣176萬5,4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2 10:00
開標時間 106/03/02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中心開標室(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項7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家具及裝設品批發業(F105)、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205)、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藍湘詒;電話:02-27208889分機72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3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春節慰勞品固定價格每臺新臺幣1,500元整 A項:電鍋:數量1,342臺 B項:電磁爐:數量1,416臺 C項:電子鍋:數量1,073臺 2.端午節慰勞品固定價格每組/份新臺幣500元整 D項:陶瓷刀具:數量3,112組 3.中秋節慰勞品固定價格每組/份新臺幣500元整 E項:平底鍋:數量3,049份 依實際發放數量計價,本機關保留增購20%之權利。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履約期限:分3批交貨(春節、端午節、中秋節) 1.《春節》慰勞品應自決標次日起25日曆天內交清全部標的物(第1批)。 2.《端午節》慰勞品須於106年5月19日前(含當日),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第2批)。 3.《中秋節》慰勞品須於106年9月22日前(含當日),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第3批)。 (詳財物契約主文第七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D項:陶瓷刀具
預估數量 1342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13,000元
品項編號_2 2
預估數量_2 1416
預算金額_3 2,124,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2 C項:電子鍋
預估數量_3 1073
預算金額_4 1,609,500元
品項編號_4 4
預估數量_4 3112
單位_2
預算金額_5 1,556,000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3 E項:平底鍋
預估數量_5 3049
單位_3
截標時間 106/03/02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春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聯絡人
張春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oy56041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增購20%之權利(新臺幣176萬5,4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2 10:00
開標時間
106/03/02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中心開標室(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項7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家具及裝設品批發業(F105)、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205)、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藍湘詒;電話:02-27208889分機727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3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春節慰勞品固定價格每臺新臺幣1,500元整 A項:電鍋:數量1,342臺 B項:電磁爐:數量1,416臺 C項:電子鍋:數量1,073臺 2.端午節慰勞品固定價格每組/份新臺幣500元整 D項:陶瓷刀具:數量3,112組 3.中秋節慰勞品固定價格每組/份新臺幣500元整 E項:平底鍋:數量3,049份 依實際發放數量計價,本機關保留增購20%之權利。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履約期限:分3批交貨(春節、端午節、中秋節) 1.《春節》慰勞品應自決標次日起25日曆天內交清全部標的物(第1批)。 2.《端午節》慰勞品須於106年5月19日前(含當日),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第2批)。 3.《中秋節》慰勞品須於106年9月22日前(含當日),一次交清全部標的物(第3批)。 (詳財物契約主文第七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D項:陶瓷刀具
預估數量
1342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13,000元
品項編號_2
2
預估數量_2
1416
預算金額_3
2,124,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2
C項:電子鍋
預估數量_3
1073
預算金額_4
1,609,500元
品項編號_4
4
預估數量_4
3112
單位_2
預算金額_5
1,556,000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3
E項:平底鍋
預估數量_5
3049
單位_3
截標時間
106/03/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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