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9SC001 已決標公告

106至107年度仁愛院區生殖、手術室、門、急診檢驗室及特等病房整修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6/0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李玉斌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90,000
原始預算
$ 10,308,485
底價金額
$ 9,9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0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0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4.1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5 11:30
開標時間 106/03/1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128號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領收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無待解決事項止(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電話):臺北市聯合醫院(臺北市中正區鄭州路145號,李萬璋;電話:02-25553000分機2125傳真:02-25598235)。 ※投標廠商於領標時限內需求勘查現場時,請於勘查前洽本院指定窗口約定到院時間。本院指定窗口:曲文榮,聯絡電話:02-2709-3600分機1241,手機:097931141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90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之權利。 ※本案經本採購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如下: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委員賴明宏、委員林炳昌、委員張慶雲、委員李興國、委員曾炳權、委員楊新乾、委員陳淑廷、委員黃俊欽、委員許瑋真、委員余錦美、委員丁金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5 11: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0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黨興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700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jackytang4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4.1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5 11:30
開標時間
106/03/1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128號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領收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無待解決事項止(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電話):臺北市聯合醫院(臺北市中正區鄭州路145號,李萬璋;電話:02-25553000分機2125傳真:02-25598235)。 ※投標廠商於領標時限內需求勘查現場時,請於勘查前洽本院指定窗口約定到院時間。本院指定窗口:曲文榮,聯絡電話:02-2709-3600分機1241,手機:097931141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90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3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之權利。 ※本案經本採購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如下: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委員賴明宏、委員林炳昌、委員張慶雲、委員李興國、委員曾炳權、委員楊新乾、委員陳淑廷、委員黃俊欽、委員許瑋真、委員余錦美、委員丁金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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