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28P0049a10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環保清潔車輛輪胎換補委外維修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6/0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惠爾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85,001
原始預算
$ 2,593,078
底價金額
$ 10,500,000
決標折數
97.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1 - 橡膠輪胎和內胎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nneyou@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1.增加契約上限金額130%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為1,365萬元整。2.延長契約期限15個月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5 14:00
開標時間 106/01/25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採購區新臺幣6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至11099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具有: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50車胎批發業、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或F214050車胎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1號7樓西北區;承辦人員:林欣慧;電話:(02)27208889分機730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第7條) ※本案公告底價:第一區折扣數:百分之壹佰;第二區折扣數:百分之壹佰;第三區折扣數:百分之壹佰;第四區折扣數:百分之壹佰。 ※其他注意事項: 1.採購範圍:機關所轄各區範圍車輛之輪胎維修,車輛數增減受機關車輛調度、報廢、停駛而更動。臺北市分成四採購(維修)區,各區摘要如下: (1)第一區:士林區隊、北投區隊、大同區隊、溝一隊、溝二隊。 (2)第二區:松山區隊、中山區隊、信義區隊、局本部(含未明列之其他單位)。 (3)第三區:南港區隊、內湖區隊、文山區隊、直屬隊、廢棄物處理場。 (4)第四區:大安區隊、中正區隊、公廁管理隊、萬華區隊、資收隊。 2.本採購案契約106年度執行之預算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50萬元整,其中第一區259萬3,078元、第二區244萬5,743元、第三區310萬3,836元、第四區235萬7,343元。 3.凡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可就上述4區參加投標,參加區域數不限。由第一區、第二區、第三區、第四區順序開標決標,每區決標廠商最多為2家。 4.本案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合約),採公開招標、複數分項最低標(最低折扣數)決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593,07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區
預算金額_3 2,445,743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三區
預算金額_4 3,103,836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四區
截標時間 106/01/25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游嘉慧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nneyou@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1.增加契約上限金額130%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為1,365萬元整。2.延長契約期限15個月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5 14:00
開標時間
106/01/25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每採購區新臺幣6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至11099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具有: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50車胎批發業、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或F214050車胎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1號7樓西北區;承辦人員:林欣慧;電話:(02)27208889分機730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第7條) ※本案公告底價:第一區折扣數:百分之壹佰;第二區折扣數:百分之壹佰;第三區折扣數:百分之壹佰;第四區折扣數:百分之壹佰。 ※其他注意事項: 1.採購範圍:機關所轄各區範圍車輛之輪胎維修,車輛數增減受機關車輛調度、報廢、停駛而更動。臺北市分成四採購(維修)區,各區摘要如下: (1)第一區:士林區隊、北投區隊、大同區隊、溝一隊、溝二隊。 (2)第二區:松山區隊、中山區隊、信義區隊、局本部(含未明列之其他單位)。 (3)第三區:南港區隊、內湖區隊、文山區隊、直屬隊、廢棄物處理場。 (4)第四區:大安區隊、中正區隊、公廁管理隊、萬華區隊、資收隊。 2.本採購案契約106年度執行之預算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50萬元整,其中第一區259萬3,078元、第二區244萬5,743元、第三區310萬3,836元、第四區235萬7,343元。 3.凡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可就上述4區參加投標,參加區域數不限。由第一區、第二區、第三區、第四區順序開標決標,每區決標廠商最多為2家。 4.本案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合約),採公開招標、複數分項最低標(最低折扣數)決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593,07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區
預算金額_3
2,445,743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三區
預算金額_4
3,103,836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四區
截標時間
106/01/2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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