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24S0100a10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查獲淨重1公克以上未滿20公克之第三、四級毒品檢體委外檢驗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5/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91,200
原始預算
$ 6,600,000
底價金額
$ 2,192,500
決標折數
99.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春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聯絡人 張春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oy56041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3.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92,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10:00
開標時間 106/01/0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醫療機關(構)或2.學校(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3次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02點(三)2、契約主文第七條(一)其他、需求說明書第六點(一)及投標封套)請廠商重新領標下載招標文件。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69號;承辦人員:李欣玫;電話:02-2381723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2,192,500元整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春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聯絡人
張春梅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17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oy56041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3.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92,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10:00
開標時間
106/01/0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醫療機關(構)或2.學校(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3次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02點(三)2、契約主文第七條(一)其他、需求說明書第六點(一)及投標封套)請廠商重新領標下載招標文件。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69號;承辦人員:李欣玫;電話:02-2381723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2,192,500元整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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