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toy560413@mail.taipei.gov.tw
洽辦機關
3.79.15.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106)年簽約金額交貨完畢後,機關因運轉需求或次年(107年)新契約尚未生效前得在契約金額外增購,增購上限為9,299,024元(北投廠403,195元、內湖廠213,880元、木柵廠為8,681,949元),期限至107年3月31日止。以上增購廠商應依原契約規定單價繼續供應藥品。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四)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或掛號郵寄台北郵局第49-128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
C801010基本化學工業、
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
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或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等(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木柵區路75號;承辦人員:賴必璋;電話:02-22300800分機205)。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31,078,560元整
※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期間自(契約生效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財物契約第七條)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