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17C0146 已決標公告

實習工場天花板修繕工程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5/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松聖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80,000
原始預算
$ 6,700,439
底價金額
$ 6,700,000
決標折數
81.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秀珍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30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陳秀珍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30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rafficjj@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14,17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35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01
原公告日 105/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06 15:00
開標時間 105/12/06 16: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2樓南區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萬(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標處或台北郵局第 49-128 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79日曆天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 2.依內政部97年1月21日台內中營字第0970800035號函示,營造業承攬工程有無超出其承攬造價限額,仍應以其契約金額為認定基準,及工程會98年3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800055650號函示,營造業投標廠商之標價在底價以內,但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之處理方式,爰本工程投標廠商如為土木包工業,其投標總價(含比減價後之標價)逾營造業法所定土木包工業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底價 新臺幣6,70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電話):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165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77號,電話:02-22300506-608,承辦人:葉文益)。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因投標須知第41頁投標封套開標時間誤植為「105年12月16日下午16時00分」與本案開標時間不符,爰更正為105年12月06日下午16時00分。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12月2日。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因無變更其餘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開標時間」。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5年11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詳上述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6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秀珍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30
機關代碼
3.79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陳秀珍
聯絡電話
(02)27208889#3330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trafficjj@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14,178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35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01
原公告日
105/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06 15:00
開標時間
105/12/06 16: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2樓南區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萬(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標處或台北郵局第 49-128 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79日曆天餘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 2.依內政部97年1月21日台內中營字第0970800035號函示,營造業承攬工程有無超出其承攬造價限額,仍應以其契約金額為認定基準,及工程會98年3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800055650號函示,營造業投標廠商之標價在底價以內,但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之處理方式,爰本工程投標廠商如為土木包工業,其投標總價(含比減價後之標價)逾營造業法所定土木包工業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底價
新臺幣6,70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電話):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165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77號,電話:02-22300506-608,承辦人:葉文益)。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因投標須知第41頁投標封套開標時間誤植為「105年12月16日下午16時00分」與本案開標時間不符,爰更正為105年12月06日下午16時00分。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12月2日。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因無變更其餘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開標時間」。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5年11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詳上述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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