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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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2樓南區開標室(四)
押標金額度
依各標的項(請詳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第十九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標處或台北郵局第 49-128 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業別之一者:
E601010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公告底價
標的2陽明院區-新台幣2,340,000元整
標的3和平婦幼院區-新台幣3,590,000元整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市鄭州路145號;承辦人員:林重慶;電話:02-25553000分機221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各標的項分別訂約)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押標金額度:標的2-新台幣10萬元整、標的3-新台幣15萬元整。
※依各標的項順序開標,並以最低標原則辦理決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招標標的為原案尚未決標之標的2陽明院區及標的3和平婦幼院區,投標廠商僅能對該2標的投標。惟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