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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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3樓西南區低層棟
電子郵件信箱
teri@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3,000,0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有關本工程涉及「隔(或耐)震」之工作項目,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辦理後續擴充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整。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105B001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案完成後,三井倉庫歷史建築主體建物需修復完成,包含主體結構、隔震補強、屋頂(防水、屋面瓦作)、牆體處理、內牆粉刷、地坪、樓梯、隔間(可暫不處理)、門窗、電力、電氣、電信、衛生給排水、污水、消防、空調(可暫不處理)、蟲蟻防治、無障礙環境(如電梯等)等。
(2).保固期:本案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結構物為5年、非結構物為2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開標室(四)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9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2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標處或台北郵局第 49-128 號信箱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訂有分段履約期限(詳附加說明及契約主文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由(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承辦人員:潘玉芳;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3609)。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7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7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依評選須知,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謝佩霓、副召集人田瑋、委員米復國、委員李訓良、委員張崑振、委員張清雲、委員詹添全、委員薛琴、委員藍朝卿。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契約施工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完成第一階段解體及保護計畫及於105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階段重組及修復工程之全部細部設計。
2工程之施工分段履約期限如下:(1)第一階段:解體及保護工程應於105年12月31日前竣工,其中都市計畫路型範圍內應於10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有關北側違建及東側鄰房由市政府負責拆除)。(2)第二階段:重組及修復工程應於106 年12月31日前竣工。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1統包工程採購契約、89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90統包需求計畫書(含封面及目錄) 、 97最有利標評選須知,檢附變更修正對照表供參。並請自行修正投標封套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7月18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7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5年6月2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契約施工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增列後續擴充及納入評選內容之說明等。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0.三井倉庫[招標文件一覽表、1.統包工程採購契約、90.統包需求計畫書(含封面及目錄) 、96.(刪除)、 97.最有利標評選須知、98.投標須知,檢附(第2次變更)修正對照表供參。並請自行修正投標封套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7月2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5年7月1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統包需求計畫書附件5、增列附件6相關示意圖;並加註說明:本案訂於105年8月2日(星期二)下午2:00於市政大樓403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辦理評選會議,不另行通知廠商簡報時間,屆時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簡報順序,請合格廠商準時出席與會。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0.三井倉庫[招標文件一覽表、90~96統包需求計畫書(含封面及目錄),檢附(第3次變更)修正對照表供參。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7月26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5年7月1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承辦人員:潘玉芳;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3609)。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7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7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依評選須知,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謝佩霓、副召集人田瑋、委員米復國、委員李訓良、委員張崑振、委員張清雲、委員詹添全、委員薛琴、委員藍朝卿。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契約施工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完成第一階段解體及保護計畫及於105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階段重組及修復工程之全部細部設計。
2工程之施工分段履約期限如下:(1)第一階段:解體及保護工程應於105年12月31日前竣工,其中都市計畫路型範圍內應於10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有關北側違建及東側鄰房由市政府負責拆除)。(2)第二階段:重組及修復工程應於106 年12月31日前竣工。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1統包工程採購契約、89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90統包需求計畫書(含封面及目錄) 、 97最有利標評選須知,檢附變更修正對照表供參。並請自行修正投標封套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7月18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7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5年6月2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契約施工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7條)、增列後續擴充及納入評選內容之說明等。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0.三井倉庫[招標文件一覽表、1.統包工程採購契約、90.統包需求計畫書(含封面及目錄) 、96.(刪除)、 97.最有利標評選須知、98.投標須知,檢附(第2次變更)修正對照表供參。並請自行修正投標封套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7月2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5年7月1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統包需求計畫書附件5、增列附件6相關示意圖;並加註說明:本案訂於105年8月2日(星期二)下午2:00於市政大樓403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辦理評選會議,不另行通知廠商簡報時間,屆時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簡報順序,請合格廠商準時出席與會。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
0.三井倉庫[招標文件一覽表、90~96統包需求計畫書(含封面及目錄),檢附(第3次變更)修正對照表供參。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7月26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5年7月1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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