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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間1年,1年採購16萬份盒餐,每份固定價格120元,預算金額為1920萬,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期間預估數量亦為16萬份,預算單價為120元,後續擴充以1年為限,擴充時間:自116年07月01日起至117年06月30日止(實際日期依暑期輔導及當年教育局核定116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私立新民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一段113號
履約期限
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務類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截止投標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30日上午12時整。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開標日期:115年7月1日上午10點00分,116年7月6日上午9點辦理評選委員會議。
※預定開價格標及決標日期:預計評選委員會召開日當天或隔天。
更正履約規範 第四條履約期限:
自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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