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30020 已決標公告

Mac電腦教室設備等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晶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49,790
原始預算
$ 1,930,000
底價金額
$ 1,850,000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私立東方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79.98.40.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幸娟
聯絡電話 (02)27554616#199
機關代碼 3.79.98.40.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私立東方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6巷8號
聯絡人 李幸娟
聯絡電話 (02)27554616#199
傳真號碼 (02)23253926
電子郵件信箱 sv@tfv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7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設備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6巷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至本校出納組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7 17: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6巷8號 本校B240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6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6巷8號 本校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與本案之主要項目相符。)【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廠商之納稅證明-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廠商於決標日起3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並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2.本案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金額詳如招標相關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10月11日起至10月12日16:00前(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即10月16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私立東方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98.40.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幸娟
聯絡電話
(02)27554616#199
機關代碼
3.79.98.40.4
單位名稱
臺北市私立東方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6巷8號
聯絡人
李幸娟
聯絡電話
(02)27554616#199
傳真號碼
(02)23253926
電子郵件信箱
sv@tfv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7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設備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6巷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貳佰元整,至本校出納組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7 17: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6巷8號 本校B240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65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6巷8號 本校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與本案之主要項目相符。)【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廠商之納稅證明-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廠商於決標日起3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並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2.本案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金額詳如招標相關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10月11日起至10月12日16:00前(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即10月16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私立東方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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