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建業路七十三巷八號
電子郵件信箱
hka.maxchou@g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9.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否
原因
請由本校網站總務處頁面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建業路七十三巷八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須付款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投標金額百分之五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建業路七十三巷八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須具備專業音響設備安裝、設定及維修能力。
2.具備業界實務經驗3年以上。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標的物及其附屬配件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900101270號函釋)。
2.本案產品驗收時須由廠商將電腦燈連接控台,由本校人員會同逐一進行功能測試。
3.驗收時廠商需檢附海關進口證明(進口產品必備)、產地證明文件、產品保固書。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標的物及其附屬配件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900101270號函釋)。
2.本案產品驗收時須由廠商將電腦燈連接控台,由本校人員會同逐一進行功能測試。
3.驗收時廠商需檢附海關進口證明(進口產品必備)、產地證明文件、產品保固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