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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110年1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
金額:1,000,000元整
數量:1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9/12/04~ 109/12/11 上午9~16時至本校總務處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以現金支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福林路24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欲參加本標案投標廠商需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暫停營業及不良紀錄、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評選地點:本校向榮樓2樓第一會議室。
2.開標時間:109年12月18日上午08點30分開標。
3.簡報時間:109年12月18日上午09點00分。
4.現場勘驗:109年12月11日下午2點
5.請廠商準備7份服務計畫書。
6.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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