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B006 已決標公告

112學年度學生簿本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9,578
原始預算
$ 221,681
底價金額
$ 221,600
決標折數
90.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9.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魏雅彤
聯絡電話 (02)23913122#231
機關代碼 3.79.9.9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
聯絡人 魏雅彤
聯絡電話 (02)23913122#231
傳真號碼 (02)23576284
電子郵件信箱 ytwei@sne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1,68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2萬1,681元;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無須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1 17:00
開標時間 112/08/02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本校2樓課程研究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學期分二批交貨,第一學期交貨期限為112年8月21日;第二學期由學校指定開學前日期;學期中如遇有零星需求,請於一週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112年02月07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2813號函修頒)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C701010印刷業、C702010製版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及CH01030文具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釋疑日期詳列於下: (一)112年7月28日16:00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提出。 (二)112年7月31日16:00前,本校將以掛號郵寄或電子信箱回覆,並以電話通知。 二、本案截止時間為112年8月1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為112年8月2日上午10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9.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魏雅彤
聯絡電話
(02)23913122#231
機關代碼
3.79.9.9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
聯絡人
魏雅彤
聯絡電話
(02)23913122#231
傳真號碼
(02)23576284
電子郵件信箱
ytwei@sne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1,68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年,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2萬1,681元;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無須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1 17:00
開標時間
112/08/02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本校2樓課程研究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學期分二批交貨,第一學期交貨期限為112年8月21日;第二學期由學校指定開學前日期;學期中如遇有零星需求,請於一週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112年02月07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2813號函修頒)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C701010印刷業、C702010製版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及CH01030文具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釋疑日期詳列於下: (一)112年7月28日16:00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提出。 (二)112年7月31日16:00前,本校將以掛號郵寄或電子信箱回覆,並以電話通知。 二、本案截止時間為112年8月1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為112年8月2日上午10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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