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slin@snes.tp.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汰換為符合經濟部能源局所公佈之「冰水機組製冷能源效率分級基準表- 1級之設備」,並透過自動控制系統調整用電負載容量,有效運用電力,節省用電。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大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乙等含以上)、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
5.投標時需檢附本案委託空調技師、電機技師設計規劃及簽證工作之委託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月11日12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月12日12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開標時間:113年1月15日上午8時30分本校大會議室。
5.審查會議之時間:113年1月15日上午10時0分。
6.廠商於投標前應自行至現場勘查地形與現況,面積與長度以現場估價為準,標單包含線材及施工。
7.本案底價為新臺幣3,840,000元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