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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大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3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配合教育局期程於106/10/15前報局結案(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範本(106年4月5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2900號函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釋疑日期詳列於下:
(一) 106年04月27日16:00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提出。
(二) 106年05月1日12:00前,本校將以掛號郵寄或電子信箱回覆,並以電話通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總務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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