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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立育航幼兒園3樓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5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56號3樓辦公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領有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之專業施工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融機構或政府電⼦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內容等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4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研閱本案圖說文件,亦可至園現場勘查施工地點(請先以電話聯絡)。
三、截標日期為115年4月27日下午5時止,開標日期為115年4月28日下午1時30分開資格標。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評審會議,本案評審會議時間為115年4月28日下午約2時,假本園3樓會議室辦理;如有異動請以本園正式通知為準。(相關規定詳見評審須知)
四、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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