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pes10610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工友業務外包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優利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8,000
原始預算
$ 3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國民小學籌備處
機關代碼 3.79.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杜瑋倫
聯絡電話 (02)27335900
機關代碼 3.79.9.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
聯絡人 杜瑋倫
聯絡電話 (02)27335900
傳真號碼 (02)27387057
電子郵件信箱 hpe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2 09: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和平國民小學籌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IZ12010人力派遣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ZZ99999其他工商服務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等廠商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若有疑義請於106年7月7日前提出. 2.開標地點: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大安國小會議室 3.開標時間:106年7月12日上午09:00,並隨即進行評審 4.歡迎投標廠商與本籌備處事先約定時間,蒞校勘查現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國民小學籌備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9.6
聯絡人
杜瑋倫
聯絡電話
(02)27335900
機關代碼
3.79.9.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
聯絡人
杜瑋倫
聯絡電話
(02)27335900
傳真號碼
(02)27387057
電子郵件信箱
hpe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2 09: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國民小學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和平國民小學籌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IZ12010人力派遣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ZZ99999其他工商服務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等廠商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若有疑義請於106年7月7日前提出. 2.開標地點: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29號大安國小會議室 3.開標時間:106年7月12日上午09:00,並隨即進行評審 4.歡迎投標廠商與本籌備處事先約定時間,蒞校勘查現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國民小學籌備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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