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
電子郵件信箱
wwf0604@stu.ya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1F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屬未達公告⾦額,採公開取得⽅式辦理招標,依規定辦理第⼀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2.截標期限:115年6⽉29⽇(一)下午17:00⽌。
3.開標資格審查:115年6⽉30⽇(二)下午13:30。
4.企劃書評審、議價、決標:115年6⽉30⽇(二)下午1400廠商須出席簡報。
5.開標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5年6⽉26⽇(五)⽌。
7.⾃機關簽約⽇起⾄⼯程驗收合格⽇⽌,其中有關規劃及設計部分⾃簽約⽇起20⽇曆天內完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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