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
電子郵件信箱
wwf0604@stu.ya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本校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冷凍空調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冷凍空調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屬未達公告⾦額,採公開取得⽅式辦理招標,依規定辦理第⼀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2.截標期限:114年1⽉7⽇(二)下午5:00⽌。
3.開標資格審查:114年1⽉8⽇(三)上午09:00。
4.企劃書評審、議價、決標:114年1⽉8⽇(三)上午1000開標資格審查後接續召開,廠商須出席簡報。
5.開標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4年1⽉3⽇(五)⽌;本校釋疑之期限為114年1⽉6⽇(一)⽌。
7.本案⾃機關簽約⽇起⾄⼯程驗收合格⽇⽌,其中有關規劃及設計部分⾃簽約⽇起50⽇曆天內完成。
8.本案招標文件07委託設計及監造費詳細表,備註4.本案預算金額修正為552,880元正。
9.本案招標文件05評審須知參考,第貳節,(二)服務建議書主文,1. 服務建議書封面:標題統一為【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114年度甲梯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服務建議書。修正為114年度餐廳空調汰換及電力改善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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