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
電子郵件信箱
yaes231@stu.ya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視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供應對象及採購條件等不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本校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1.截標期限:113年7月23日(二)下午5:00止。
2 開標資格審查時間地點:113年7月24日(三)下午13:30於本校2樓會議室。
3.預計評選會議時間地點:113年7月25日(四)下午13:30於本校2樓會議室,廠商請出席簡報。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3年7月17日止。
5.本校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4日(即113年7月19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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