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Y115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庶務性業務人力外包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洋物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0,000
原始預算
$ 2,1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9.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傅曉琪
聯絡電話 (02)87858111#1710
機關代碼 3.79.9.1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
聯絡人 傅曉琪
聯絡電話 (02)87858111#1710
傳真號碼 (02)87858106
電子郵件信箱 yyes710@yye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標廠商若於115年度履約情形良好,經召開「庶務性業務外包績效評核會議」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時間為1年(期間: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16萬元整。後續擴充所需經費須俟法定預算公布後生效,如未獲臺北市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將依市議會審議結果調整採購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6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9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信義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能履行訂約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標單請於截標(114年12月26日)當日下午5時,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親送標單之廠商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固定費用 :新臺幣216萬元整。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開資格標.評選.議價時間 ※資格審查:114年12月29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信義樓1樓會議室辦理。 ※評選會議:114年12月30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信義樓2樓大會議室召開。 ※議價時間:評選會議之決議簽經首長核准後辦理。 ※本案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8日止,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或實貼印並繳納之。 ※本採購案相關事項聯絡人: (02)87858111轉1710,事務組長:傅組長。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9.1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傅曉琪
聯絡電話
(02)87858111#1710
機關代碼
3.79.9.1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
聯絡人
傅曉琪
聯絡電話
(02)87858111#1710
傳真號碼
(02)87858106
電子郵件信箱
yyes710@yye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標廠商若於115年度履約情形良好,經召開「庶務性業務外包績效評核會議」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時間為1年(期間: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16萬元整。後續擴充所需經費須俟法定預算公布後生效,如未獲臺北市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將依市議會審議結果調整採購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6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9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信義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得標後能履行訂約義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標單請於截標(114年12月26日)當日下午5時,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親送標單之廠商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固定費用
:新臺幣216萬元整。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或「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檢附詳細價目表」,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開資格標.評選.議價時間
※資格審查:114年12月29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信義樓1樓會議室辦理。 ※評選會議:114年12月30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信義樓2樓大會議室召開。 ※議價時間:評選會議之決議簽經首長核准後辦理。 ※本案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8日止,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或實貼印並繳納之。 ※本採購案相關事項聯絡人: (02)87858111轉1710,事務組長:傅組長。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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