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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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及適用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共2次(113學年度及114學年度),預估擴充期間金額新臺幣13,272,00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相關法規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南街76巷28號(本校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b.其他證明文件: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業者名單可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之整合查詢服務>食品>HACCP查詢)。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之間送達本校總務處,本案訂於112年8月17日(四)下午5時停止收件,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二)預定開標日期:112年8月18日(五)上午9時。
(三)預定評選會議:112年8月18日(五)下午2時,於本校二樓會議室。
(本案開標、評選時間如有調整,以學校最新公告或通知為準)
(四)預定決標日期:112年8月18日(五)
(五)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8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
標機關(本校受理單位地址:臺北市和平實驗國民小學總務處)請求釋疑(逾
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8月10日前以書面
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納入本案契約內容執行。
(七)如需勘查現場,請先聯繫本校總務處2733-5900轉1103、1108。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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