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金湖路363巷8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6343888#13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may18463@lhes.tp.edu.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2&orgId=3.79.9.11&cno=B11112&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8/23 16: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8/24 09: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363巷8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363巷8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CH01030文具
製造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209060文教、樂
器、育樂用品零售業者、其他依法令可承作本案並經政府登記合格
未受停權處分之合法業者,任一符合。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1.預定開標時間: 111年8月24日上午9時00分 2.評審日期時間及地點:111年8月24日上午10時00分假本校2樓校史 室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辦公,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 投標截止或收件時間代之。如開標當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 停止上班者,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校另行以電話或傳真通 知投標廠商。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11年 8月18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本校答覆事宜期限為截止投標 日前一日。 5.注意事項 A.考量節日材料供給因素及學校教學進度,本案以分批並依學校要 求之供應順序交貨: (1),111學年度上學期分四批交 貨(111年8月26日(決標後與本校協商第一批交貨時間)、111年9月28日、111年11月2日、111年11月23日),111學年度下學期分三批交貨(112年2月9日、 112年4月6日、112年4月26日)。 B.各年級提出之美勞材料明細,廠商須於招標前提供指定項目之材 料一份進行審查,審查材料見附件1加框項目,若為加註需附完成品,廠商應提供完成品供委員審查,於招標時列入評分參考項目。 C.為因應疫情,廠商應於招標會議三日前提供前項審查材料項目至 學校供委員評審。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18T17:01:05+08:00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金湖路363巷8號
電子郵件信箱
may18463@lhes.tp.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2&orgId=3.79.9.11&cno=B11112&seq=02&UpdSq=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363巷8號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CH01030文具 製造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209060文教、樂 器、育樂用品零售業者、其他依法令可承作本案並經政府登記合格 未受停權處分之合法業者,任一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預定開標時間: 111年8月24日上午9時00分 2.評審日期時間及地點:111年8月24日上午10時00分假本校2樓校史 室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辦公,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 投標截止或收件時間代之。如開標當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 停止上班者,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校另行以電話或傳真通 知投標廠商。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11年 8月18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本校答覆事宜期限為截止投標 日前一日。 5.注意事項 A.考量節日材料供給因素及學校教學進度,本案以分批並依學校要 求之供應順序交貨: (1),111學年度上學期分四批交 貨(111年8月26日(決標後與本校協商第一批交貨時間)、111年9月28日、111年11月2日、111年11月23日),111學年度下學期分三批交貨(112年2月9日、 112年4月6日、112年4月26日)。 B.各年級提出之美勞材料明細,廠商須於招標前提供指定項目之材 料一份進行審查,審查材料見附件1加框項目,若為加註需附完成品,廠商應提供完成品供委員審查,於招標時列入評分參考項目。 C.為因應疫情,廠商應於招標會議三日前提供前項審查材料項目至 學校供委員評審。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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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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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學生美勞材料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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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389-其他製造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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