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y18463@lh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麗湖國小-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363巷8號 二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363巷8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發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的廠商為以下資格 :
一、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二、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1)承攬工程手冊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三、E801060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標日期:111年5月16日(一)下午17時。
2.開標日期:111年5月17日(二)上午10時。
3.開標地點:本校二樓校史室(114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363巷8號)。
4.評選時間:111年5月18日(三)下午2時00分,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5.本案以適用最有利標辦理,不定底價。
6.押標金額度:19萬元整(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5%為原則)
履約保證金額度:須繳納契約價金10%。
7.履約期限:決標日後,機關(本校)通知日起3天內開工。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即111年5月12日17點前以書面提出請求釋疑,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111年5月13日17時前釋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