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6巷99號
電子郵件信箱
nneurt@bj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民小學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6巷99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臺北市濱江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6巷99號(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6巷9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有案,營業項目為餐館業或即食餐食業或為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1或零售業F201,食品什貨、飲料批發業F120170或零售業F203010,或與本案相關業者),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權處分並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必要性:以供應新鮮、衛生、檢驗合格之食材)之業者等。
附加說明
一、本契約履約期限生效日期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依實際人數與廠商議定供應數量及時間,依教育局公佈日期調整)。另新學年度招標作業不及選出新供應廠商時,原簽約廠商需供應至新廠商選出簽約時為止。廠商供應之食材物品應於前一個工作日下午15點前,依機關指示送至指定地點。若延遲交貨或數量不足,致使機關無法正常供應當日餐點時,廠商應立即補送,否則機關可先行權宜處理,當餐增加的費用由廠商負責。每週供應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機關得依需要予以增減。
二、冬、夏令營若學校因故無法辦理,則此項供餐取消,廠商亦不得要求計價。
三、付款條件:每月結算付款一次,機關得每月召開相關驗收會議要求廠商出席。
四、食材規格依本校幼兒園108年1月至7月餐點計劃表辦理。
五、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1,530,8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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