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03 已決標公告

106年教室搬遷及非營利幼兒園設備暨整修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東益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2,000
原始預算
$ 813,634
底價金額
$ 813,000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9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賴佳岑
聯絡電話 (02)29357282#141
機關代碼 3.79.8.9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四段103號
聯絡人 賴佳岑
聯絡電話 (02)29357282#141
傳真號碼 (02)89310473
電子郵件信箱 jasmine.t.lai@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813,63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5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三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四段10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工作責任至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4月5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2900號函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投標廠商依規格需求書及評審項目內容,詳列於服務建議書內,於資格審查完後,進行服務建議書簡報。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部圖說及文件,並自行赴本校施工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程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向本校總務處洽詢。若對投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於106年5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書面提出釋疑,招標機關將於106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細部規劃應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予以妥善規劃辦理。 4.為增加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辨別度及方便市民辨識,應將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標誌納為幼兒園意象規劃設計中。 5.其他注意事項:本案為重大市政計畫,應把握時程與進度,如期如質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99
聯絡人
賴佳岑
聯絡電話
(02)29357282#141
機關代碼
3.79.8.9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四段103號
聯絡人
賴佳岑
聯絡電話
(02)29357282#141
傳真號碼
(02)89310473
電子郵件信箱
jasmine.t.lai@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813,63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24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5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三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四段10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工作責任至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4月5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2900號函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投標廠商依規格需求書及評審項目內容,詳列於服務建議書內,於資格審查完後,進行服務建議書簡報。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全部圖說及文件,並自行赴本校施工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程一切有關事項。如有疑問或不明瞭處,投標前得向本校總務處洽詢。若對投標文件有任何疑義,應於106年5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書面提出釋疑,招標機關將於106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細部規劃應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予以妥善規劃辦理。 4.為增加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辨別度及方便市民辨識,應將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標誌納為幼兒園意象規劃設計中。 5.其他注意事項:本案為重大市政計畫,應把握時程與進度,如期如質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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