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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得標廠商於111年度履約期滿前應提出服務計畫書(內容應包含111年度履約績效及後續服務計畫)並經本校會議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2年的權利。後續擴充2年(112年、113年,每年預估金額同為新臺幣177萬9833元),廠商履約期間符合契約約定,依原契約決標價金、項目、條件及內容,經雙方同意後,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所需經費須俟法定預算公布後生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I901011、營業項目:保全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0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
※110年11月04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校教學觀察室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
※110年11月04日下午1時30分起於本校教學觀察室辦理投標廠簡報及詢答。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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