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170巷32號
電子郵件信箱
wfps132@wfp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履約期間績效良好,經本校相關會議通過,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無需再經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處理續約事宜。預計擴充採購期間為115年度,後續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500,000元整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170巷32號(本校2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170巷32號(本校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4 年 3 月 31 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校,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CC01110) 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或電腦及其周邊設備批發業(F113050)或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等之一者依法令登記或設立得合法履約之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6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開、決標及評審會議日期:114年2月10日下午2時30分於本校2樓校史室開標。並於114年2月10日下午3時於本校2樓校史室召開評選委員會。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4月30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萬福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