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25巷6號
電子郵件信箱
d01@HHPS.TP.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25巷6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費用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另附郵資35元整。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25巷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25巷6號
履約期限
106年8月21日前開工,開工之日起60個工作天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工程及技術服務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及郵遞購領: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25巷6號總務處,費用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另附郵資35元整。
2.電子領標: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106年7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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