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3段155巷7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3段155巷7號(力行樓2樓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3段155巷7號(力行樓1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應於開工指定日開工並起算工期,並自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106年09月0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訂之範本,並依本校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具下列業類之一,且未於停權公告期間之廠商均可: 一.■(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3)■ EZ11010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 二.上列各項所需檢具之資格文件,詳參投標須知.P4~6及P.44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原案(案號:10807E4)之第2次公告,原招標文件內容未更動。二.本案底價公告:新臺幣1,984,000元整。三.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勿另行製作證件及價格封**)。四.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8年5月8日止,以書面向本校提出,另本校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五.本案預計決標日:108年5月14日(週二)辦理。六.本案工程場勘說明:(一)場勘時間:上班日每天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二)場勘連絡人:本校總務處洪主任(電話:29363995轉分機821)或事務黃組長(分機轉822)。七.提醒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依招標文件附件清單_02投標須知(P.37頁以下)之注意事項檢視無誤後,將全部投標文件裝入標封套密封後遞標:■ P.37~38投標廠商聲明書【填具廠商大小章、日期】■ P.39授權書【出席者為代理人時,須填具代理人(含身份證字號)、委任人及廠商名稱、廠商大小章】■ P.40切結書1【填具廠商大小章、日期】■ P.41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及收據【請投標廠商先行寫填具廠商大小章、開標日期,於未得標時使用】■ P.42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申請書【請投標廠商先行寫填具廠商大小章、開標日期,於得標時使用】■ P.4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填具公司大小章、投標日期】■ P.44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由本校審查填寫專用】■ P.45投標書【填具公司大小章、投標日期】■ P.46投標標封【填具廠商名稱、負責人、地址、電話、統一編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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