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3段155巷7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3段155巷7號(力行國小力行樓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新路3段155巷7號(力行國小力行樓一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應於開工指定日開工並起算工期,並自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106年09月0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訂之範本,並依本校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具下列業類之一,且未於停權公告期間之廠商均可: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為案號:10805E2之第二次招標,全案招標文件內容及底價(新臺幣2,420,000元)均未變動,依上揭公告期日進行開標。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8年4月12日止,以書面向本校提出,另本校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二.本案廠商服務建議書之撰寫及評分事項規定,請務必詳閱本案投標文件_03審查須知及各項招標文件所載內容。三.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依下列階段進行開標、廠商簡報及審查程序:(一)先開啟證件封,審查廠商相關資格文件及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憑據應放入證件封內)。(二)廠商資格符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次進行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詢答,並由審查委員會採價格不納入方式審查。(三)符合於上揭階段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下階段之開啟價格封,審查價格。(四)符合價格審查之廠商者,續行進行廠商價格唱標及比減價程序。(五)上列各審查階段,未通過前一階段審標之投標廠商,其後續階段之標封不予開啟審查或不通知其投遞下一階段標。四.開標時間:108年4月16日 (週二)上午9時整進行,廠商服務建議書簡報及審查:108年4月16日(週二)上午10時起進行。四.本案預計決標日:108年4月16日(週二)辦理。五.本案工程場勘說明:(一)場勘時間:上班日每天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二)場勘連絡人:本校總務處洪主任(電話:29363995轉分機821)或事務黃組長(分機轉82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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