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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14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C701010印刷業、C702010製版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Z10010排版業、JZ99030攝影業、J304010圖書出版業(以上僅須任一項符合)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採總價決標,惟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內,投標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二、開標時間訂於115年6月8日(一 )上午9時30分假本校行政大樓三樓大辦公室辦理,評審時間為115年6月8日(一 )上午10 時30分辦理,地點同開標地點,簡報順序依據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本校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2日(二)下午4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本校對於疑義處理結果應於115年6月4日(四)前答覆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總務主任29381721轉130、事務組長轉131,傳真29397813,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14號。
四、本案已簽請首長核准,如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又其餘事項詳閱招標文件。
五、本案評審小組委員名單:周姿慧委員、陳怡玫委員、洪詩靜委員、張庭毓委員、蔡志欣委員、周曉暉委員、蔡旻錡委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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