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chin@mj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評估履約情形良好,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採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文換約方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限自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止,擴充金額2,260,05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191號博愛樓2樓校史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191號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8月7日起至116年7⽉31⽇之期間內履⾏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C103050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或其他與本案食材供應相關之營業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截標(115年8⽉6⽇下午1時前)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公告⽇起⾄115年7⽉31⽇⽌,以
書⾯向本校提出,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
理,並以書⾯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
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其未滿1⽇者以1⽇計
(⽇數有不⾜者,截⽌⽇⾄少應延後⾄補⾜不⾜之⽇數)。
※截⽌投標⽇或截⽌收件⽇,因故停⽌上班,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
或收件時間代之。
※開標⽇如遇不可抗⼒之災害,本機關停⽌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
由本機關另⾏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
⾃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
⼝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或實貼印並繳納
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