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ps03@chp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華街150巷2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4 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5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及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交通部觀光署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投標資料請於上班⽇上午8時⾄下午4時之間送達本校總務處。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6⽉ 27⽇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受理單位:總務處)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
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30⽇前以書⾯答復請求釋
疑廠商。
※評審會議⽇期暫訂7⽉2⽇下午16時30分。
※本案依實際報名參加⼈別數結算付款。
※廠商應履⾏採購標的之期間詳本案活動需求說明,確定參加之⼈別數將另⾏
通知。
※本案應投保之相關保險,詳契約第⼗條規定。
※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
商,請⾃政府電⼦採購網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
本案招標文件電⼦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
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
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
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
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
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
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招標承辦⼈:總務主任謝⼩姐,電話02-9329439#730。
※活動承辦⼈:學務處楊主任,電話02-9329439#72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