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福街21巷5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福街21巷5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日起90日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臺北市政府函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次招標公告修正內容:決標原則修正為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異質採購最低標,簡稱評分及格最低標),作業程序依第62點規定辦理。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8年4月22日)以書面向本校提出。本校答覆事宜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8年4月28日)。
3、預定決標日期:108年5月10日。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本案招標文件,只允許廠商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
6、本案底價為:新臺幣3,411,680元;本案履約保證金為契約價金之10%、保固保證金為結算價金之3%。
7、本案評審會議預定108年5月10日辦理。
8、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轉1052(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2),傳真:(02)2723-93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南區。
(5)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8、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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