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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2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日起 39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工程因施作地點位於本校校門穿堂正上方露台,且工期自開工日起至107年1月24日止為學生上課期間,為顧及學生安全及學習品質,此期間大型機具或材料進場、鷹架搭設、打除、吊掛等有安全疑慮或產生較大噪音工程,除經學校同意之外,原則應於假日方得施作;廠商並應依學校動線規劃指示,妥善搭設施工圍籬,務必確保學生和相關人員的安全。107年1月25日起為寒假期間,回歸一般工程期間,廠商應儘速施作完成。
(二)以上相關事宜,廠商應納入施工計畫中考量,尤其就工期和安全確保部分妥為規劃,於開工之前儘速送設計監造及機關審查通過。
(三)歡迎有意投標廠商到現場實地勘查。
(四)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39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7年2月13日。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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