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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日新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1款第2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11年6月6日(星期一)17時00分截標。
2.111年6月7日(星期二)14時00分開標。
3.111年6月9日(星期四)13時30分於日新國小會議室進行服務企劃說明及評審作業,配合疫情發展,屆時可能採取線上或線上與實體混成之評審會,將於111年6月8日前通知合格廠商。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將於111年6月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5.公告底價:新臺幣368萬9,209元。
6.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18萬元整。
7.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8.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主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9.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COVID-19疫情防疫政策,入校廠商應完成疫苗第二劑接種且滿14日,或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出席開標及評審之廠商請配合規定攜帶健保卡或小黃卡或其他佐證資料查驗。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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