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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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日新國民小學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日新國小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日新國小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或E701010通信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或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或F213010電器零售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條第1項第2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9年05月18日下午5時截標。
2.109年05月19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
3.服務企劃說明及評選作業另行通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05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將於109年05月1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需繳納押標金。
5.本案採固定金額給付。
6.公告預算未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同意本校使用其他準備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第五十九條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動支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動支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以廢標處理。
(3)預算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不同意動支者,則以廢標處理。
7.本次修正內容:
(1)開標時間:
原訂開標時間:109年5月19日上午10時30分,修正為109年5月19日上午11時30分
(2)開標地點: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日新國小會議室
(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3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151號日新國小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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