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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本契約期滿前一個月,經本校採購小組評定績效良好,並經甲乙雙方同意,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無需再經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處理續約事宜,續約一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雨農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022臺北市士林區忠義街一號
履約期限
自110年決標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或(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或(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或(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或(F102010)冷凍食品批發業或(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或(F101130)蔬果批發業或(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業或經政府登記合格有案之生鮮食材供應業或餐飲製造業或餐飲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110年7月26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算。
2.本案截止投標時間:110年8月2日下午17時,開標時間:110年8月3日上午10時。
3.本案只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電子投標,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說明。
4.本採購底價金額為新臺幣壹佰陸拾伍萬伍仟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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