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64號
電子郵件信箱
oprah@tlsps.tp.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具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等以上項目之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增列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調查處 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107年3月15日起至107年3月22日中午12時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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