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64號
電子郵件信箱
ttsj8522@gmail.com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6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壹拾伍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64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臺北市政府104年06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430173000號函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綜合營造業(含)及土木包工業以上
附加說明
1.契約價金之給付:第一期:北棟教室紗窗整修工程: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完工(限於假日安裝施作),驗收合格後,依契約規定給付該項工程總價。第二期:南棟東側1F~3F廁所和辦公室整修工程:指定開工日為7月1日,履約期限為50日曆天,完工後驗收後,無待解決事項,分別依契約規定給付該項工程總價。
2.押標金為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
3.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參拾萬元整
4.保固金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整,(其中南棟東側1F~3F廁所工程保固金伍萬元整、辦公室整修工程保固金伍萬元整) 。
5.保固期限:南棟東側1F~3F廁所和辦公室整修工程各為保固2年。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05年6月14日下午5:00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
7.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29171111、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3.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轉1052(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2)、傳真:02-272393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西側。 (二)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8.本案與前1-3次公告內容不同處在決議調整工項將不必要之工項予以刪除
一.廁所工程:
1. 磚砌拖布盆(含內外3.4*7.2拼花小口磚,陶瓷水龍頭,給排水配件更新遷移安裝修補)13座取消
2. 防水仿木座椅2座取消
3. 直立式電扇30組取消
二.辦公室工程:
1. 吸頂式風扇20組調整為10組
2. 處室辦公室精美門牌告示6組取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