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346號萬大國小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問詢答】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時,請在108年3月25日12時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提出,本校至遲在3月26日中午12時前答覆。
【開標時間】3月27日上午9時。
【決標日期】與開標日期相同。
【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1999轉1058或
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
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萬大國民小學總務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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